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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四章有男朋友了(2 / 2)

  安晓晓看着沈天,有些无语:“你怎么来了?”

  “晓晓,你忘记了?”沈天有些无奈地说道;“今天是你考试结束的日子,我答应过你,接你去吃饭庆功的啊。你这个小糊涂虫,怎么连这个都不记得了?”

  说着,沈天还伸手,宠溺地刮了一下安晓晓的鼻子。

  安晓晓:“……”

  她突然有点慌。

  这个沈天,在发什么神经。

  “晓晓,这是你男朋友?”岳越眯了眯眼睛,突然问道。

  安晓晓还没来得及说话,沈天就淡定地伸出了手:“自我介绍一下,沈天。晓晓的男朋友。”

  沈天的脸皮……着实是挺厚的。

  安晓晓不忍直视地扭开头,干脆也懒得否认了。

  正好,可以借沈天,躲一下岳越这个狗皮膏药。

  岳越这几天,不知道是发什么疯,莫名其妙就开始给她发一些骚里骚气的文字。

  安晓晓当时就拒绝了。

  谁能想到,他竟然并没有放弃,还搞了一个公开表白。

  那臭不要脸的架势,搞得她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。

  见安晓晓没有否认,岳越的脸,更黑了。

  他冷声说道:“男朋友?晓晓怎么没有提起过你。可见,你也不是什么多重要的人。”

  沈天笑容不变:“我家晓晓主要是害羞,不像某些人,脸皮比城墙还厚。”

  “你……”岳越有些恼怒地说道:“看你的样子,应该是社会人士了吧!你这种人,哪怕有几个臭钱,可你和晓晓,能有共同话题吗?你能领会荷雨洒衣湿,蘋风吹秀袖清的意境吗?你能读懂风吹回好梦,雨滴损柔肠的悲怆吗?你不懂!你这种人和晓晓在一起,只会毁了她冰清玉洁的心灵!”

  沈天:“……”

  安晓晓:“……”

  沈天回头看了一眼安晓晓:“他……”

  安晓晓冷静地说道:“别看我,我也希望我不认识他。”

  “晓晓。”岳越看向了安晓晓:“你要想清楚。我们两个,才是灵魂共通的最佳伴侣。至于这个男人,他根本配不上你。”

  安晓晓本来还不想理他,可岳越这么说,安晓晓反而粲然一笑。

  她上前,主动挽住了沈天的手,甜蜜蜜地说道:“怎么会呢,应该是我配不上他才对。在我眼里,他就是世界上,最适合我的人。”

  安晓晓的声音,轻轻的,柔柔的,带着一丝说不出的魅意。

  明知道安晓晓是在故意气人。

  可沈天的心跳,还是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起来。

  “亲爱的,我们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。不是说好了,要去吃大餐吗?”安晓晓笑着说道。

  “是是是是。我们走。”沈天飞快地点头。

  然后,两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,亲亲密密地走了。

  岳越看着两人的背影,脸色彻底难看了起来。

  他堂堂校草,来追求一个丑爆了的女人,已经是纡尊降贵了。没想到,这女人,不但拒绝了他,还有一个看起来十分出色的男朋友?

  她那男朋友是不是有病啊!

  好好的,非要来坏他的好事。

  岳越想起了那天导师说的话。

  他们中文系,这一届只有一个直博的名额。从成绩来看,基本上,这唯一一个名额,就是安晓晓的。

  可是,如果她主动放弃了,或者,出了点什么意外,那名额,很有可能就会顺延到第二的自己头上。

  岳越想的,是让安晓晓主动放弃。他的计划就是追到她,然后,把她变成一个恋爱脑,然后,让她心甘情愿为他放弃名额!

  原本以为,二三步会比较难。

  没想到,第一步就出了错。

  看现在这样子,让安晓晓主动放弃,是不太现实了。

  那他只能执行第二个计划了。

  那就是,让安晓晓出现什么重大意外。

  比如说,学术造假,行事作风不正等等。

  如果事情严重,a大定然会取消她的直博名额。

  那么,名额,就是他的了。

  岳越眯了眯眼睛,开始思考,要怎么样,才能抓住安晓晓的把柄!